为进一步规范养殖用药行为,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,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农业农村部修订了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,现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以本清单为准,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、235号、560号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。
坛墨质检根据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4月正式发布的《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》,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要求,推出配套的标准品目录,为养殖用药行为划出了红线和硬杠杠,对养殖企业依法科学合理用药发挥自己的力量。
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
坛墨质检配套的标准品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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